2月20日,記者從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獲悉,在該廳近日發布的《寧夏回族自治區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公告中明確,我區調整了煤炭、鐵礦、鎂礦、硅石、石膏、巖鹽、地熱、水泥用灰巖、化工用灰巖、磚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料、礦泉水13個礦種基準價,并新增陶瓷土1個礦種基準價,為全區礦業權出讓及礦產資源評估更加符合市場變化提供了更為清晰的“價值標尺”。
(寧夏日報記者 張唯 文/制圖)